【社情民声】治理石墩有经验 佛山做法可借鉴
据悉,今年佛山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李淑媚等人大代表《关于道路石墩标识改造的建议》议案认为:该市石墩缺乏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建设标准、精细化运营管养维护,不同程度存在样式杂乱、造型各异、产权多元、布局不合理、维护不到位等诸多问题;部分道路石墩成为妨碍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影响城市整体形象的不和谐因素,给市民出行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
7月8日,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在官网发布《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第20240001号的答复意见》认为,有关道路石墩标识改造的建议,对规范“城市家具”有序设置,提升城市整体面貌,保障道路交互与通行畅通及群众出行安全,消除潜在的安全风险隐患,预防和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公共安全和“城市家具”的整体协调性具有积极意义。该局综合佛山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五区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单位意见,进行了答复:
答复中提出,该市交通部门于2022年11月制定印发了自行车及电瓶车专用道建设的有关技术指引,明确自行车道上设置的石墩间距宜为1.5米-1.8米,在道路路口、单位出入口、机非隔离断开处应设置具有反光标识的止车石或金属防撞柱,并将该类石墩或防撞柱纳入“城市家具”来管理,有助于确保行人、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的通行安全。佛山市部分区也相继发布了相关指导性文件或技术标准,如《佛山市禅城区慢行系统基础设施设计指引》《顺德区街道设计导则》《顺德区道路设施品质提升设计指引》《三水区主要道路城市部件设置和管理工作指引(暂行)》等,对石墩等“城市家具”设施的设置要求、款式、材质等设计要素进行了具体指引,部分还列明了增补反光膜、警示标识等安全防护设施的具体条款。
答复中提出,下一步将由佛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会同佛山市交通运输局,编制出台《佛山市“城市家具”设置技术导则》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结合设施性质和功能布局对道路石墩实行统一规划、统筹设计,解决道路石墩数量设置过多、分布杂乱等问题,畅通道路公共空间。同时,佛山市政府将开展全市范围内“城市家具”品质提升的相关工作,在以后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道路建设、公园广场建设等新改建项目和各类附属设施更新改造中实行项目论证,逐步提升道路石墩设置、使用的整体性和规范性。并且结合不同街区场景和市民活动需要,让石墩合理融入岭南文化、佛山历史元素和地方产业特色,实现安全性、经济性、美学性有机融合。
7月10日,《广州日报》刊文《市人大代表建议改造城市道路石墩 佛山将出台全市指导标准:开展“城市家具”规范治理》,该报记者李传智在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走访看到,路段辅道仅一百米距离内,至少有三种不同设计的道路石墩竖立在各个路口处,有的是圆柱形,有的是球形,且高矮和粗细也不一;有的是防撞墩,有的则是为了规范车辆的停放。在东平路他发现,道路石墩除了设计和外观上的不同外,摆放和设置的间隔标准也不规范;同样是4米的距离,有的路口设置了4个石墩,有的只有2个。
当日,李传智在广州日报新花城客户端发布《深读丨重塑“形”与“魂”!破解“城市家具”痛点的“佛山处方”来了》提出,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已发布“关于征求《佛山市城市家具设置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佛山结合不同道路石墩的不同特点,分别在阻车桩、防撞墩、车止石等多个需要用石墩设计的类别,对未来道路石墩的设计和安装,制定了统一规范的标准,例如:
“设置应规范、整齐,不应妨碍行人及无障碍通行,并应满足机动车通视要求。”
“存在视觉盲区、安全风险隐患的缘石坡道和进口坡应设置,禁止车辆驶入的步行街、广场口应设置。”
“交通秩序良好、人车互不干扰,人行道上无经营门店,不会产生停车行为的人行道不宜设置。”
“设置净距常规情况为150厘米~200厘米,目前针对佛山非机动车、行人流量大,现状交通岛面积不足的情况,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间距,采用200~300厘米间距,方便行人、自行车等通行。”
“各类分隔柱的高度不应低于400毫米,不应高于800毫米。除非特殊设计需要,否则不得使用链条或绳索相连,以避免造成对行人的阻挡。”
“造型设计应力求简洁大方,避免为了追求造型的艺术感而发生阻碍行人通行或防护力减弱的情况。”“阻车柱还应设有夜间反光标识。”
据上述征求意见稿,佛山还对以下路面无用石墩进行了清删。具体包括:路中实线隔离石墩、主辅开口实线上的隔离石墩、渠化岛隔离石墩、路侧开口石墩、施工围挡遗留石墩。以上情形需近期保留石礅过渡的,需向相关交通部门等说明真实的情况及保留过渡原因和过渡时间,于过渡期结束后撤除或替换为隔离护栏。
关于佛山的石墩治理报道,重点在于规范机动车行驶停靠的石墩、止车石柱。相关规范、导则、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城市球形石墩设置有一定指导意义。
12月23日,湖北日报全媒记者连线广州日报记者李传智。他认为,精细化的城市管理,需要管理者采用更加智慧的方式:石墩的设立,要完善公众参与和意见反馈机制,充分征求居民和商家意见,充分考量人流量和交通流量来布局石墩。球形石墩治理的重难点,首先在于使用者多而杂,权属责任判定混乱。第二在于执法部门,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治理体系。他认为,石墩的设置需要建立评价体系,设立在城市公共区域的石墩需经过申请、执法部门实际“适地化”勘测审批、设置指导等流程。根据相应规定导则,以合理数量、尺寸、宽度、高度、间距等标准做设立。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进行规范监督,保持设立标准。同时,石墩管治应更多融入互联网及智能化手段,例如对使用者购买的石墩,印刻编号和二维码,将石墩纳入“城市家具”档案管理体系,及时溯源石墩问题权责方,督促日常管养;还可以植入芯片,对石墩位移、碰撞次数进行追踪,敦促使用者恢复标准,或依据数据变化考量石墩设计合理性,及时进行调整。
广东省佛山市治理石墩的经验表明,公众参与、科学规划、美观实用、智能管理以及法律保障等多方面的综合施策,可以有明显效果地提升城市石墩治理水平,既方便市民出行,又保障城市安全。只有在文明城市的建设上多创新多突破,才不至于被石墩“围困”。